河北人大:以人民為中心 讓立法之路載滿民意
人民網石家莊3月25日電 5月1日,《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全鏈條管理,彌補了省交通安全管理領域專項立法的空白,為提升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的順利出臺,體現(xiàn)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體現(xiàn)了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的‘連心橋’作用,體現(xiàn)了立法模式的創(chuàng)新。”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提到,條例中“設置非標車三年過渡期;居民住宅小區(qū)設置的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執(zhí)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等規(guī)定,都是在立法過程中與社區(qū)居民代表面對面座談,聽取群眾反映而作出的針對性規(guī)定,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真實寫照。
發(fā)揮主導作用 積極回應“民需”
河北省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省,目前保有量約為2500萬輛。電動自行車在便利群眾生活的同時,也衍生出一系列交通秩序和安全問題。正所謂“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有必要制定一部有較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guī),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石家莊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康海潮介紹:“為切實推動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石家莊把登記上牌作為關鍵一役和最硬一仗,先行在橋西、新華、長安、裕華、高新五個區(qū)開展了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今年1月14日啟動了電動車網上登記備案預約,2月14日啟動上牌工作,截至3月24日,全市電動自行車共累計登記上牌1145314輛,平均日完成登記上牌3萬余輛,單日最高上牌達3.9萬輛?!?/p>
為了將該條例打造為民主立法的典范,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和社會參與,從立法格局上體現(xiàn)最廣泛的民主。
“省委對這部法規(guī)高度重視。”周英透露,省委書記王東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先后三次修改條例草案文本,共修改三十余處。
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fā)揮主導作用,充分調動各位常委、各專委的力量,形成集體工作合力,經過常委會三次審議,對法規(guī)進行反復、多次修改完善,扎實推進立法工作,為法規(guī)的出臺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據了解,該條例自去年9月底常委會二審后至11月常委會三審前,有效工作時間僅為35天,時間緊、任務重。為此,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監(jiān)察司法工委和省公安廳組成立法專班,倒排工期、掛圖作戰(zhàn)、緊密配合,力求把各種情況摸得更準,把各項工作做得更細。
在前期調研中,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面了解外省市情況,細致研究有關電動車管理的5部省級地方性法規(guī)、10部設區(qū)的市法規(guī)和11部地方政府規(guī)章,逐條分析、細心比對、全面參考;期間,組織集體碰改會8次、立法座談會3次,相關省直部門,電動車生產商、銷售商、維修點,快遞、外賣單位,共享單車管理企業(yè)等部門共同參加,開誠布公、各抒己見,一次次“頭腦風暴”,碰撞出一個個“智慧火花”;同時緊密結合省情實際,專班成員集體研究、群策群力,前后修改二十三稿,圓滿完成三百余條修改對照任務。
省委重視、人大主導、各方參與,載滿民意的立法進程一再提速。
以人民為中心 傾聽“民聲”反映“民意”
電動自行車受眾面大、涵蓋范圍廣、社會關注度高,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在修改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針對管理部門、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維修者五大類群體制定了分眾化、精準化的調研方案和提綱,通過實地走訪與座談調研相結合,委托調研與自主調研相結合,面對面了解民情,心貼心反映民意,實打實集中民智,開展全過程民主立法。
在《條例》制定過程中,除座談、論證等常規(guī)方式外,省人大常委會克服疫情影響,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利用電子平臺的智能優(yōu)勢,充分發(fā)揮網絡信息的助力作用。將梳理出的難點焦點問題制作“問卷星”小程序開展問卷調查,9000余人參與填寫;同時利用視頻會議借鑒外省經驗。為了做到數(shù)據準確,聯(lián)合省交管局對交通事故大數(shù)據進行研究分析,把研究結果作為立法決策的重要依據。
周英介紹,在立法的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緊密結合省情實際,從保障群眾出行安全出發(fā),創(chuàng)造性提出了“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人,十六周歲以上至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的規(guī)定。
“非標車的管理也是群眾比較關注的問題,過渡期設置時間越長,安全隱患越大,對公眾安全威脅也越大。為推動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條例專門作出規(guī)范。”周英稱,在充分考慮省情實際的基礎上,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三年過渡期。同時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采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廢舊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立法還體現(xiàn)了實實在在的民主和溫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電動自行車通行難、停車難、充電難等問題,《條例》給出解決措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在《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全過程人民民主具體地、現(xiàn)實地貫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確?!稐l例》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體現(xiàn)地方特色、得到有效遵循。(張繼航、邊翠萍、梅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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