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洗腦”大量購入保健品
七旬老人被“洗腦”大量購入保健品
□ 本報記者 章寧旦
□ 本報通訊員 何 娟
年過七旬的楊伯從醫(yī)院出院后,便委托女兒去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一家藥業(yè)公司和一家保健品公司,要求其退還近10萬元藥品費,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余元。
事情起源于楊伯之前聽的一場健康課。據楊伯說,健康課上,工作人員得知他有中風的情況,就跟他談心交友,請他去酒樓吃飯,甚至跪著叫“爸爸”。楊伯挺感動,便積極參加其組織的學習課程,每天學習完有獎品發(fā),考試成績突出還頒發(fā)榮譽證書?!八麄冏屛彝A酸t(yī)院的藥,說用銀杏葉口服液就能治病,還說治不好能全額退款。”
在兩家公司銷售人員的勸說下,楊伯陸續(xù)購買了其售賣的銀杏葉口服液產品、賽蔭福(伊格納羅)產品等,共計花費近8萬元,還交納“百歲培養(yǎng)經費”13960元。
楊伯一方向法院提出訴訟稱,因為被告兩家公司讓楊伯停了醫(yī)院所有藥,結果楊伯暈倒在汽車站,經醫(yī)生及時搶救,才保住了命。楊伯出院后多次要求被告退回全款,但被告用各種理由拖延不退款,于是提起訴訟。
兩被告表示,與楊伯的交易行為都是在其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的,并提供了相關藥品經營質量規(guī)范認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其未對原告宣稱出售的保健品為藥品,未做任何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依法審理后,判決兩被告應共同向原告楊伯退還銀杏葉口服液產品貨款7114元、“百歲培養(yǎng)經費”13960元、賽蔭福(伊格納羅)產品貨款48600元,共計69674元。
兩被告不服上訴至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近日,珠海中院二審判決,稱兩公司存在以講課、請吃飯等不當銷售方式誘騙楊伯的情況,且部分產品無法證實合法來源,導致楊伯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楊伯要求兩公司退還貨款,實為要求解除雙方買賣關系,結合兩公司主動退還部分款項、沒有交付全部剩余產品的情況,應認定兩公司同意與楊伯解除買賣關系,雙方合同解除。在此情形下,對于楊伯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已實際支付款項部分,扣除兩公司主動退還部分,法院全部予以支持,故判決兩公司向楊伯退還69674元。
珠海中院法官詹杰介紹,該案是典型的不良公司利用老年人關注養(yǎng)生保健的特殊心理而進行誘騙。該案中,楊伯對其主張未能提供事件發(fā)生之時的證據予以證明,對此,法官從楊伯的女兒事后維權時與對方的錄音、雙方的當庭陳述以及行政管理部門的執(zhí)法記錄等證據綜合考慮,支持了楊伯的主張,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楊伯的合法權益,堅決打擊了企圖通過誘騙老人購買養(yǎng)老產品牟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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