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外交 | 在這里,感受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思想偉力
3月20日至22日,習近平主席對俄羅斯進行國事訪問。這是習近平主席10年來第九次踏上俄羅斯國土。訪問期間,習近平主席同俄羅斯總統(tǒng)普京會見會談。兩國元首就中俄關系及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和地區(qū)問題進行了真摯友好、富有成果的會談,達成許多新的重要共識。
這是一次友誼之旅、合作之旅、和平之旅,為中俄新時代全面戰(zhàn)略協(xié)作伙伴關系開啟新篇章,也為兩國合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注入強勁動力。
10年前,2013年3月23日,習近平主席當選中國國家主席后首次出訪俄羅斯,在莫斯科國際關系學院發(fā)表重要演講,指出這個世界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
10年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得到越來越多國家響應和支持。這一理念反映了各國人民求和平、謀發(fā)展的共同心聲,凝聚著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其深遠影響不斷擴大,成為引領時代潮流和人類前進方向的鮮明旗幟。
“能成為習近平主席首次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之地,我們倍感自豪?!蹦箍茋H關系學院院長阿納托利·托爾庫諾夫告訴新華社記者。
莫斯科國際關系學院被譽為俄羅斯“外交官的搖籃”,托爾庫諾夫擔任院長已三十余年。10年前的演講仍歷歷在目:演講廳內座無虛席,氣氛熱烈,他與上千名師生共同聆聽了習近平主席的演講。
托爾庫諾夫說,習近平主席的演講內容豐富,思想深刻,發(fā)人深思,“讓現(xiàn)場的每一個人都銘記于心”。
托爾庫諾夫認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內涵豐富,深刻觸及人類發(fā)展諸多重要議題。
他說,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提出10年來,在國際社會引發(fā)強烈回響,特別是當今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之際,其“現(xiàn)實意義愈加凸顯”。
俄中友好協(xié)會第一副主席加林娜·庫利科娃與托爾庫諾夫有著同樣的感受。這位耄耋老人從事俄中公共外交事業(yè)逾65年,在2019年中俄建交70周年之際獲得中國“友誼勛章”。10年前,她應邀重返母校莫斯科國際關系學院聆聽演講。那是她第一次見到習近平主席。
在庫利科娃看來,這場演講意義特殊、影響深遠,習近平主席在演講中提出的外交理念,中國這些年來一直在堅定踐行。
3月20日,習近平主席在《俄羅斯報》和俄新社網(wǎng)站上發(fā)表的署名文章中,回顧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發(fā)展歷程。
《俄羅斯報》在頭版刊登這篇署名文章。該報社長涅戈伊察告訴新華社記者,習近平主席的署名文章高屋建瓴,“具有全局性”。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非常吸引我,”他說,10年來中國還在不斷豐富著這一理念的內涵,“這并非僵化教條,而隨著世界形勢變化而不斷發(fā)展。”
“今日俄羅斯”國際媒體集團國際合作局局長瓦西里·普什科夫反復研讀這篇署名文章。他說,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聽到中國在用平和的聲音與我們對話交流,我們看到中國在代表國際社會中的大多數(shù)人發(fā)聲”。
習近平主席在署名文章中指出,國際社會清楚地認識到,世界上不存在高人一等的國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國家治理模式,不存在由某個國家說了算的國際秩序。
青年學者亞歷山大·博布羅夫對此很有共鳴,“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表明,世界發(fā)展的模式并不只有一種,在倡導追求全人類共同價值目標的同時,也尊重文明多樣性”。
從10年前親耳聆聽習近平主席演講的莫斯科國際關系學院學子,成長為該校國際關系與管理學院院長,博布羅夫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理解不斷拓展深入。
在此次訪問中,無論是在兩國領導人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lián)邦關于深化新時代全面戰(zhàn)略協(xié)作伙伴關系的聯(lián)合聲明》中,還是在習近平主席同普京總統(tǒng)共同會見記者時,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都是重要主題。
圣彼得堡國立大學東方系常務副主任阿列克謝·羅季奧諾夫告訴記者,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至關重要,彰顯中國的戰(zhàn)略遠見?!捌诖袊谌蛑卫碇邪l(fā)揮更大作用,希望世界各國加深對中國理念的認知,加強對華合作,與中國并肩建設更美好的世界。”
-END-
總策劃:袁炳忠
策劃:倪四義 班瑋 范偉國 李俊
監(jiān)制:馮俊揚 丁得啟 常愛玲
統(tǒng)籌:謝鵬 閆珺巖 韓墨 劉愷
文字記者:孫浩 韓墨 韓梁 劉愷 黃河 耿鵬宇 趙冰 安曉萌
視頻記者:孟菁 苑欣芳 曹陽 科茲洛夫(報道員)
視頻:沈浩洋
編輯:王申 魯豫 程大雨 孫萍 王玉玨 張代蕾
制圖:趙丹陽
新華社國際部 新媒體中心聯(lián)合制作
新華社國際傳播融合平臺出品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或“中國西藏網(wǎng)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