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試點總結暨實地調查啟動會上了解到,自去年10月西藏相關部門著手籌備自治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相關工作以來,目前,已順利完成準備和試點階段的各項任務,正式進入關鍵的為期一年的實地調查階段。
記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11日西藏普查試點工作啟動以來,自治區(qū)、市、縣三級聯動,截至5月10日,墨竹工卡縣普查試點工作基本完成實地調查,共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點173處。其中,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復查文物點127處,調查2012年以來新發(fā)現文物點25處,此次調查新發(fā)現文物點21處。按照文物類別,173處不可移動文物點分為:古遺址類45處,古墓葬類35處,古建筑類57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1處,石窟寺及石刻25處,其他類10處。
據悉,墨竹工卡縣試點范圍涉及7鄉(xiāng)1鎮(zhèn),普查隊分三組對墨竹工卡縣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普查,參與試點百余人次。對此次新發(fā)現的21處文物點,已按照普查登記表進行了信息采集與填報,后續(xù)將組織技術指導組對新發(fā)現的21處文物點進行認定,將符合文物認定標準的普查對象依法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納入依法保護范疇。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普查成果,將新發(fā)現點核定公布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自治區(qū)文物局局長、自治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曲珍介紹,目前,自治區(qū)大數據局已經搭建自治區(qū)綜合管理平臺,國家四普辦正在進行遠程部署,下一步將對系統(tǒng)進行聯調測試,進一步完善數據審核流程,確保數據準確和信息安全。在普查標準方面,普查隊正在編制符合西藏實際的第四次文物普查標準,在技術指導組審定后,將在全區(qū)進入實地調查階段推廣應用。目前,普查隊已進入室內資料整理階段,完成了127處三普數據的錄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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