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非遺”保護工作先進名單公布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qū)文化廳了解到,日前,國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文化和旅游部關于表彰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共授予50家單位“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99名個人“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西藏自治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普查保護部和嘎瑪德勒、吉吉、明珠3人受到表彰。
據悉,2017年底,西藏自治區(qū)文化廳嚴格按照《文化部關于評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要求,經各市(地)項目保護單位推薦、相關社區(qū)(單位)資格審查、區(qū)文化廳黨組研究同意,并在《西藏日報》公示等程序開展推薦申報工作。此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旨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能力建設為重點,扎實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不斷增強文化自信,提高保護傳承水平,推動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為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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