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免票雙軌制應擴大覆蓋范圍 平等享受政策福利
1.2米以下免票、1.5米以下半票——這個被多個行業(yè)和地方使用多年的兒童票規(guī)定,或將在道路客運行業(yè)終結。日前,《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發(fā)布。征求意見稿完善了兒童票、免票優(yōu)惠政策,明確以年齡作為主要依據、身高作為補充依據的兒童票、兒童免票劃分標準。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根據身高劃定兒童的優(yōu)惠政策,一直是各行各業(yè)的通用法則。以交通運輸行業(yè)為例,像鐵路部門就是以身高為依據,對不超過1.2米的兒童實行免票。當然,隨著營養(yǎng)水平提升,兒童成長發(fā)育更好、長得更高,兒童票引入年齡作為參照的呼聲日益強烈。
這次征求意見稿的突破性改變在于,從單純看身高變成身高加年齡的雙軌制。意見稿提到,對持載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兒童,6至14周歲的執(zhí)行客票半價優(yōu)待,并提供座位;6周歲(含6周歲)以下、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實行免費乘車(9座及以下客車除外),6周歲(含6周歲)以下、單獨占用座位的執(zhí)行客票半價優(yōu)待。兒童未攜帶載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的,以身高1.2米及以下和1.2米至1.5米為標準,分別執(zhí)行免費乘車、客票半價優(yōu)待。按照新規(guī),那些身高超標而年齡適齡的部分群體,不會繼續(xù)被免票、半票政策抵擋在門外。
以更人性化的標準來實行兒童優(yōu)惠政策,本就是公共福利向弱者傾斜的應有之義。事實上,衛(wèi)生部門對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監(jiān)測顯示,1975年至今,6至7歲的城市男童和女童,身高分別增高了7.1厘米和6.3厘米,而6至7歲兒童的普遍身高,正好處在1.2米的門檻左右。也就是說,大量本該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兒童,變相失去了資格。
正因為依據身高劃定是否免票存在局限,此前很多地方都曾自發(fā)探索,除了將1.2米的免票標準提高到1.3米外,還在景區(qū)景點、公共交通等領域引入年齡依據。如貴州早在2009年就將景區(qū)的免票門檻從“1米1或1米2”變更為“14周歲以下兒童”;上海20家景點日前也推行了雙軌制免票的操作。
不過由于缺少宏觀層面的立法立規(guī),這種更人性化的探索,只停留在局部經驗層面,跟進的景區(qū)或者地方交通部門并不多。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日前發(fā)布的數據顯示,1000多個長三角景點中,依據身高兼顧年齡對兒童進行免票的只有6.2%,“一刀切”看身高仍是絕對的主流。
過去之所以堅持用身高作為免票依據,是因為兒童沒有隨身的身份證件,在景區(qū)、車站等人流量密集的場所,比對身高更直接明了、有效率。然而,隨著戶口登記管理逐漸數字化,對年齡這種身份信息的識別,變得更加容易,兒童福利兼顧年齡具備技術條件。尤其是像公共交通、鐵路客運領域,現在基本上都是實名購票,在購票時就可以查驗兒童的年齡信息,完全可以將那些身高超標的適齡兒童,納入免票、半票的優(yōu)惠范疇。
適齡兒童理應平等、普惠地享受政策福利。在難以一步到位轉軌為“認年齡”的前提下,至少可以采取兼顧身高和年齡的雙軌制。當然如前所述,更關鍵的還是通過宏觀層面的立法,為兒童免票政策提供指引。如今交通領域已經開了頭,期待在旅游等領域也能跟進,讓免票政策更加人性化地廣泛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