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標推薦”成圖書促銷手段 教育部:涉嫌違反廣告法
7月28日,教育部教材局發(fā)布聲明稱,從未以“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名義出版、推薦圖書。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圖書市場、書店,以及網(wǎng)絡電商平臺,發(fā)現(xiàn)此類圖書仍大量存在,所涉及的圖書、出版社繁多,且處正常銷售狀態(tài)。
書店工作人員告知記者,名著往往有多個出版社的多個版本,實際上哪個版本都能讀。而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大量圖書封面使用“教育部新課標推薦書目”“教育部新課標指定書目”“中小學生語文新課標必讀書系”等名稱。教育部在聲明中稱,此類標注傳遞有關圖書是教育部推薦的虛假信息,嚴重誤導學生和家長。
8月5日,教育部在回應新京報采訪中強調(diào),從未允許任何一家出版社在其出版的圖書上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類似的標注,此前教育部發(fā)布的關于課外讀物的建議、閱讀指導目錄、推薦書目等,均不指定版本。
針對上述市場現(xiàn)象,教育部回應新京報記者稱,上述出版社擅自加注各種教育部推薦字樣的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這類違規(guī)活動應由出版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罰。
違規(guī)標注圖書線上線下大量存在
7月底,新京報記者來到亞運村圖書大廈,在三層的中小學教輔圖書分區(qū),記者看到,封面帶有“新課標指定用書”“教育部推薦”等字樣的圖書約有幾十種。
在中學輔導用書書架外側走廊處,放置著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經(jīng)典名著口碑版本”系列圖書,該系列包含中外經(jīng)典文學名著約幾十種,如《古文觀止》《堂吉訶德》等,每一冊封面顯著位置均印刷有“教育部統(tǒng)編《語文》推薦閱讀叢書”字樣。
書店內(nèi),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的“百部傳世文學名著”系列圖書也有大面積陳列。記者注意到,該系列大量圖書封面上均標有“新課標推薦閱讀書目”字樣。
記者在走訪位于東城區(qū)的一家新華書店時,也見到不少類似的圖書。如由天地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新編語文教材指定閱讀叢書”——《中國古代寓言故事》,封面標有“教育部推薦讀物”字樣;該出版社出版的《·注音版· 和大人一起讀(一)》封面上也印有“教育部統(tǒng)編小學語文教材指定閱讀書目”的推薦語。此外,來自上海大學出版社的《漢字故事》則印刷了“小學生新課標必讀經(jīng)典文庫”的標注。
記者注意到,此類圖書主要集中在中小學教輔區(qū),少兒閱讀區(qū)也存在部分,另外在文學類別的書架上,也零星存在個別版本,封面上帶有類似字樣。此外,不僅是封面,此類書目大多在書脊上也同樣標注了類似信息。這些帶有推薦語的系列讀物,每個系列中包含幾本到幾十本不等的書目。
經(jīng)走訪實體書店后粗略統(tǒng)計,有類似行為的出版社約有十余家,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文藝出版社、花山文藝出版社、北京教育出版社、長江文藝出版社、上海大學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等。
此類圖書不僅在線下書店隨處可見,在線上圖書電商平臺也大量存在。記者在電商平臺當當網(wǎng)檢索“教育部推薦”,對應商品數(shù)量達89854件;檢索“新課標指定”,對應商品數(shù)量為26224件,涉及到的出版社更是不計其數(shù)。
“教育部推薦”成圖書促銷金字招牌
7月29日,北京市東城區(qū)家長吳女士向記者展示自己上三年級的女兒的課外書,《中國神話傳說》、《中國古代寓言》等共四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均為學校老師推薦購買指定書目。而在該系列圖書封面左上角位置,亦標有“統(tǒng)編語文教科書必讀書目”字樣。
與此同時,記者也從幾位來自北京市的學生家長處了解到,她們都曾經(jīng)為自己上小學的孩子購買過標有此類推薦語的書籍。幾位家長不約而同地提到,自己離開學校太久,無法準確把握孩子的學習進度,或自己不是從事語文教育的,所以會更加相信專家或老師的推薦。
有了老師推薦、學校指定閱讀的加持,自然不愁銷量。從各大圖書網(wǎng)店的銷量數(shù)據(jù)不難看出,“教育部推薦”類圖書的銷售情況良好。例如,當當網(wǎng)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神話傳說》,封面標有“統(tǒng)編語文教材配套閱讀”字樣,該商品僅購買者評論就達5598條。
涉及該問題的書目多以中外經(jīng)典文學名著為主。實際上,對于中外文學名著,多家出版社都會出版,而記者在走訪中發(fā)現(xiàn)大部分版本封面上是不帶有“教育部推薦”等類似字樣的。亞運村圖書大廈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版社不同,翻譯可能不同,如果學校老師沒有特意要求其實無所謂,“哪個版本都能看?!?/p>
上述書店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實際上,教育部只是給出了引導學生讀經(jīng)典的書目名稱,并未指定任何出版社和版本。
教育部回應:僅建議作品,從未指定版本
上述書店工作人員的說法得到教育部印證。
8月5日,教育部就相關問題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教育部從未參與任何出版社相關圖書的出版、推銷活動。《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2017年版)》關于課外讀物的建議,以及統(tǒng)編語文教材中推薦閱讀的作品,均不指定版本。
另外,2019年10月,教育部辦公廳公布《2019年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作為中小學圖書館館藏建設的主要參考依據(jù)。教育部對此表示,入選圖書可以加“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圖書”標識,并未授權使用“教育部推薦”。
此外,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fā)展中心組織研制并發(fā)布《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fā)展中心 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2020年版)》遴選出300種圖書,引導中小學生讀好書、讀經(jīng)典。而其中明確說明:“推薦圖書不指定版本,學生、家長和學??蛇M行自主選擇。為使中小學生有更多的閱讀選擇,《指導目錄》只推薦作品名稱、作者等,不指定具體版本(出版社),學生、家長和學??梢愿鶕?jù)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版本?!?/p>
教育部強調(diào),從未允許任何一家出版社在其出版的圖書上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類似的標注。出版社自行在圖書封面上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標注,誤導學生家長認為該版本圖書為教育部推薦、指定,不符合教材相關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并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九條規(guī)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出版社擅自加注各種教育部推薦字樣,這類違規(guī)活動應由出版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罰。
教育部提醒,各地、學校及相關人員應提高警惕,謹防上當。今后如遇到類似情況,請直接向當?shù)厥袌霰O(jiān)督部門舉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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