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評】千畝農田建滿光伏電站 不合法、不切實際的項目是怎么上來的?
據總臺央視報道,在湖北孝感安陸市、孝昌縣,一些鄉(xiāng)鎮(zhèn)打著“農光互補”的旗號,在幾千畝永久基本農田上建設成片的光伏電站,不僅妨礙當地農民種地產糧,造成收入減少,發(fā)電產生的噪音還影響村民生活,讓當地百姓“既心酸又無奈”。
永久基本農田是由國家依法劃定、主要用于種植糧食作物的耕地,無論什么情況都不能挪作他用,這對我們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生產生活都極為重要。安陸市和孝昌縣作為湖北乃至全國的產糧大縣,有責任嚴格保護好耕地,充分調動農民積極性,多種糧、種好糧。然而,當地政府部門卻無視“嚴禁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紅線,明知故犯、弄虛作假,在農民不愿意的情況下依舊三番五次勸農民集體簽字,將土地流轉給光伏發(fā)電項目,導致農民守著旱澇保收的良田卻種不了,拿到手只有每畝地500元的流轉費。耗資八百多萬元改造的高標準農田,兩年后卻在設施完備的農田里建光伏電站,這是何等浪費!總之,當地的做法不僅目中無法、糟蹋耕地,還砸了農民的“飯碗”,于國計、于民生均是有害無益。
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村民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在手,足以證明自家耕地是基本農田,光伏發(fā)電項目有關人員卻矢口否認,堅稱是“荒地”。是誰給了他們睜眼說瞎話的勇氣和底氣?面對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當地政府部門為何不阻止、不追責,還勸說村民轉出土地并批準改為他用?在面對媒體采訪時,他們不是閉門不理,就是“踢皮球”推脫,顯然是失責的。
建設光伏發(fā)電項目是為了發(fā)展經濟,這本無可非議,但首先要合法合規(guī),其次要切合實際。從目前情況看,安陸市和孝昌縣的操作既不符合法規(guī),也不切合實際。據項目有關人員透露,當地發(fā)電量供大于求、銷不出去,光伏發(fā)電項目效益不好。由此可見,像這樣盲目跟風、脫離實際、違背群眾意愿的項目,不但產生不了良好效果,更會帶來負面影響。
眼下,當地最要緊的是盡快調查清楚項目中存在的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恢復耕地功能,彌補農民損失。同時,深入反思、引以為戒,決不能再讓盲目上馬的項目占用耕地、損害農民利益、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央廣網評論員 陳銳海)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