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修訂發(fā)布
央廣網北京4月3日消息(記者王遲)記者從3日公安部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市場監(jiān)管總局會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技術機構,在2010版《摩托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基礎上,修訂發(fā)布了新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該標準適用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
市場監(jiān)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副司長魏宏在發(fā)布會上介紹稱,我國摩托車保有量已近1億輛,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3億輛,已成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據統(tǒng)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顱腦損傷導致死亡的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80%以上,佩戴安全頭盔可以有效降低頭部損傷和致死風險。
魏宏介紹,本次修訂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擴大適用范圍,在原有摩托車頭盔的基礎上,首次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類型和技術要求納入標準,填補了標準空白,解決了無標可依的問題。
二是細化了產品規(guī)格,結合中國人的頭部形狀特征,將頭盔尺寸規(guī)格由3類增加至5類,兼顧了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頭盔形狀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種類型,適應了不同季節(jié)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適性。
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護目鏡耐磨性、頭盔表面強度等指標,完善了固定裝置穩(wěn)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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