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開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實行文物火災隱患清單治理
央廣網北京8月22日消息 日前,為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災風險,有效預防和減少文物火災事故發(fā)生,國家文物局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fā)布通知,決定于2022年8月至9月在全國部署開展專項檢查,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災風險隱患。
根據通知,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文物安全監(jiān)管職責和消防安全綜合監(jiān)管職能,強化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全力提升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確,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對照《文物建筑火災風險防范指南(試行)》《文物建筑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查漏洞、補短板、嚴檢查,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
通知提出,實行文物火災隱患清單治理。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統(tǒng)籌協(xié)調,結合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要求,牽頭部署開展本轄區(qū)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對具有火災風險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部排查一遍,尤其是木結構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隱患要作為重中之重,并全面復核其他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要實施清單化治理模式,列出文物建筑底數清單。
此外,通知還要求強化督察考評和追責問責。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大文物消防安全隱患督察考評力度,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采取書面督辦、現場督察、掛牌督辦、通報曝光、約談問效等方式實施嚴格督察;對于消防安全檢查不力、監(jiān)管不嚴、消極懈怠、失職瀆職的,要進行通報并嚴肅追責;發(fā)生重特大文物火災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負有領導責任、監(jiān)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專項檢查期間,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將會同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抽取重點省份開展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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