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評析】完善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堅持保護第一
【文化評析】
作者:陳城
近日,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首次審議。本次文物保護法修訂有多重看點值得關注:堅持保護第一,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管理制度;促進合理利用,推進文物資源數(shù)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加大處罰力度,進一步打擊違法行為;加強文物追索,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
文物保護法自1982年施行以來,已歷經5次修訂。此次修訂在保持章節(jié)框架不變的情況下,將條文由現(xiàn)行的80條增至92條,這意味著文物保護工作有了更為細致和明確的法律作后盾,一些在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將上升為法律。
我國作為擁有5000多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文物種類豐富、文物數(shù)量眾多、文物分布廣泛,只有與時俱進、適應當前社會現(xiàn)實環(huán)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才能更好地保護文物,保護這些濃縮了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物質遺產。
在提交審議的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中,近年來被各方所關注的“加強對館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的管理等”,被明確列入修訂內容。加強對館藏文物拓印的管理,是一個有意義的文物保護細節(jié)措施,也是以小見大窺探立法保護文物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徑。
拓印,常見于碑刻石刻文物的手工復制,通過拓印所形成的拓片,歷來是歷史愛好者、書法愛好者們的心頭好,過往許多博物館通過銷售拓片作為博物館經營擴展收入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某種意義上,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也是一種國有資產。
2022年1月,國家文物局發(fā)出通知,要求加強石刻文物拓印管理。通知明確,嚴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銷售。因涉及多方利益,這一通知在當時引發(fā)熱議。此次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將館藏文物拓印管理納入其中,立法明確主管部門對碑刻石刻等文物的保護決心,也必將在后續(xù)的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中予以細化和確認。
文物保護是一種動態(tài)的保護過程,應從法律、政策層面來予以呈現(xiàn)?!凹訌妼︷^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的管理等”,正是此次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所呈現(xiàn)的,是對“堅持保護第一,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管理制度”這一要求的落實。
值得重申的是,文物保護和開發(fā)并非不可兼得。但有些時候在文物開發(fā)中取得的成功,往往容易讓人們輕視了文物的保護。堅持保護第一,就是要讓我們始終清醒意識到相關工作不能本末倒置,需要牢牢堅持把保護文物放在第一位。在更多的社會生產生活環(huán)節(jié)中,秉持著“先考古、后出讓”等思維,做到經濟發(fā)展合理適度讓渡文物保護,真正把這些不可再生、復制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02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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