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別忘做一件事,關系你錢袋子!
2021年度個稅匯算臨近尾聲,6月30日即將截止。還沒有退稅或補稅的,要抓緊辦理了。
6月30日前完成個稅匯算
2021年度個稅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所謂個稅年度匯算,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后多退少補。也就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3月以來,個稅退稅一度登上微博熱搜,但也有不少并不心急的人選擇等到6月再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隨著截止日期臨近,多地稅務部門也通過發(fā)送短信、撥打電話等方式來提醒納稅人盡快完成個稅匯算,以免錯失退稅紅利或者產生涉稅風險。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經系統測算您可能存在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退稅,請您及時下載登陸個人所得稅APP,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匯算申報工作。”在收到提醒短信后,一位網友成功退稅500多元。
務必及時補稅 否則后果嚴重
有退稅的,也有要補稅的,而拖到最后幾天再辦理個稅匯算的,往往是需要補稅的人。
曾在一家互聯網大廠工作的小溪(化名)對中新財經表示,今年自己需要補稅十幾萬元,準備在6月29日辦理,最近稅務部門已經發(fā)送了很多短信,還專門打電話提醒不要忘記了補稅,同時講了一堆逾期的嚴重后果。
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那就需要辦理補稅。如果在匯算結束后仍未足額補繳稅款,將面臨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等后果。
最近,就有人被罰了。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群眾舉報,立案查處了藍某某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經查,藍某某未依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2.44萬元。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藍某某主動申報補繳了部分稅款。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藍某某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67萬元。
杭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納稅人,要依法依規(guī)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需要補稅的納稅人應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并補繳稅款。對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除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外,還將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上進行標注,納入稅收監(jiān)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
別信“退稅秘笈” 不要虛假申報
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的時候,納稅人一定要誠實辦理,不要為了退稅或者少繳稅而進行虛假申報,尤其是不要相信網絡“退稅秘笈”。對于這種虛假申報,火眼金睛的稅務部門是很容易發(fā)現的。
最近就有人因為虛假申報而被查處。
根據遼寧省沈陽市稅務局通報,24歲的徐某,在自身尚無子女不符合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聽信網絡所謂“退稅秘笈”,將一名出生于2011年的外地親屬子女作為自己的子女,虛假填報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稅務部門提醒后,徐某按規(guī)定更正了申報,并補繳了稅款。
廈門市稅務部門發(fā)現納稅人劉某在僅取得單位內部培訓證書、不符合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錯誤填報了每年3600元的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該納稅人在父母健在但不滿足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仍將祖父母添加為被贍養(yǎng)老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經稅務機關提醒,劉某承認錯誤并已按規(guī)定更正申報。
你辦理個稅匯算了嗎?退稅還是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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