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條例》實施5周年
原標題:共建共治共享 繪就文明天津新畫卷
2024年1月1日,《天津市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實施5周年。據(jù)悉,作為全國首部綜合性“文明法規(guī)”,《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國家機關和有關部門職責、社會組織責任、個人責任三個維度,科學規(guī)范各類主體職責和義務,制定有效的激勵和懲戒措施,構(gòu)建起以國家機關和有關部門為主導、各類主體相互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5年來,全市各級各部門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堅持法治與德治結(jié)合、倡導與治理并舉、自律與他律統(tǒng)一,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開展社會治理,維護公序良俗,扎實推進文明風尚行動,為推動全市精神文明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厚植了文明根基、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全社會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意識不斷強化,市民文明素養(yǎng)進一步提升。
據(jù)了解,今年恰逢《條例》的“姊妹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5周年。5月,天津?qū)⑴e辦“雙條例”宣傳月活動,屆時,全市將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普法宣傳系列活動,持續(xù)掀起學法、用法、守法的熱潮,引導市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園中自覺養(yǎng)成文明習慣,在積極參與中實現(xiàn)自我提升,推動社會文明程度整體提升。(記者 孟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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