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總會計制度試點方案》出臺
山西省是全國財政總會計制度試點省份之一,省財政廳日前出臺《山西省財政總會計制度試點方案》,對試點范圍時限、主要內容、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6個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探索出一條符合實際、進程可控的制度試點推進路線,為試點任務高質量完成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制度試點創(chuàng)新性、政策性、技術性強,基于穩(wěn)妥的原則,我省選定省本級,太原市本級、運城市本級、長治市本級,晉源區(qū)、聞喜縣、襄垣縣、介休市等8個地區(qū)全面開展試點工作。
試點工作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22年7月底前,以前期各項準備為主,重點在制度、系統(tǒng)及重難點問題等方面尋求突破。第二階段為2022年8月底前,在“制度+技術”支撐下做好新舊制度對照銜接。第三階段為2023年3月底前,嚴格新制度規(guī)定開展2022年度日常經濟業(yè)務事項及年終結賬結算。第四階段為2023年4月底前完成制度試點效果評估。
規(guī)劃方面緊扣“統(tǒng)籌”謀落實,建立統(tǒng)籌協調機制,成立財政總會計制度試點領導小組,全面統(tǒng)籌和組織試點工作。對股權投資、應收非稅收入、應收(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等重點事項明確職責分工,重點研究確定股權投資、應收股利等核算方法和標準,理順應收非稅收入核算數據來源。
下一步,省財政廳將按照方案規(guī)劃路徑有序推進,進一步與試點市縣密切配合,及時總結試點遇到問題困難以及解決問題的經驗,協調推進制度試點任務落細落實,確保2023年4月圓滿順利完成試點工作,為明年全國推廣新制度執(zhí)行提供有益經驗。(記者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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