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解開系在科技成果轉化上的“細繩子”
■ 科技成果評價 破解“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 成果評價導向 解決“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問題
■ 明確政策界限 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依法依規(guī)獲得技術股權不屬于經商辦企業(yè),技術作價入股可享遞延納稅
日前,天津市印發(fā)《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立足天津市實際,聚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中的“細繩子”問題,每一條舉措都緊盯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目的就是打通政策落實堵點、難點,激發(fā)科研人員活力,促進創(chuàng)新鏈、產業(yè)鏈、價值鏈深度融合。
《實施意見》本著“跳一跳”有可能、“撐桿跳”能實現的思路,提出到2023年,全市技術轉移機構超過200家,全市大學科技園達到8家,技術合同成交額超過1700億元,比2020年增長50%以上,占GDP比重位居全國前列。到2025年,全面建成高質量成果供給有力、評價機制完善、專業(yè)機構活躍、轉化渠道通暢、資源配置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
提出4類66項具體舉措
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統(tǒng)籌“立新標”和“解細繩”,大膽創(chuàng)新,提出了4類17個方面的66項具體舉措:
一是構建高質量科技成果產出機制。強化企業(yè)主體地位,鼓勵產學研合作;改革項目形成機制,從科研立項源頭推動成果與市場對接;完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是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從放權賦權、收益分配、盡職免責、考核獎勵等方面深化改革、完善機制。
三是提升專業(yè)化服務能力。包括加強科研單位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發(fā)展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培育專業(yè)化技術轉移人才、引導規(guī)范第三方科技成果評價四個方面。
四是提升市場化配置能力。包括完善技術交易市場建設、強化金融支撐、拓展轉化渠道、提高載體承接能力四個方面。
立足政策落實 解決實際問題
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立足政策落實、解決實際問題。針對科技成果的評價導向作用發(fā)揮不夠、評價體系不健全、評價行業(yè)不成熟等問題進行逐條落實。
同時,解開成果轉化“細繩子”。針對政策落實難點堵點問題,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容錯免責機制,細化稅收優(yōu)惠政策操作流程,改革科研項目立項方式;針對成果轉化導向不足問題,提出建立以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把科技成果轉化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的重要依據。
《實施意見》將融入全要素,促進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一是從科技成果供給側、需求側和服務側著手,強調提高科技成果產出質量、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提升專業(yè)化服務能力、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全方位調動成果轉化各主體的積極性。二是提出科研單位應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細化賦權改革等成果轉化流程,形成全鏈條服務體系。三是進一步強調多部門協(xié)同,打通政策鏈,暢通落實渠道。
呈現三大創(chuàng)新亮點
據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實施意見》的創(chuàng)新點主要體現在扭轉成果評價過時做法、強化評價成果市場化配置、明確政策界限三方面。
在扭轉成果評價過時做法方面,天津市堅持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徹底轉變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傾向。一是解決“評什么”問題,二是解決“誰來評”問題,三是解決“怎么評”問題。
在強化評價成果市場化配置方面,天津市將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有機結合,引導市場配置資源,解決科技成果“怎么用”問題。一是設立概念驗證資金、天使母基金,引導企業(yè)家、天使投資人等各類市場主體從需求入手,提早介入研發(fā)活動。二是改革科研項目形成機制,探索以“揭榜掛帥”實施重大科研項目、以“研發(fā)眾包”等模式解決企業(yè)技術難題。三是完善技術產權、股權交易場所,推動評價成果進入市場交易。
在明確政策界限方面,一是明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可從市場上獲得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等成果轉化收入。二是明確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依法依規(guī)獲得技術股權不屬于經商辦企業(yè)。三是明確技術作價入股可享遞延納稅。(記者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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