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021年,臺鐵太魯閣列車脫軌,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日前,臺“懲戒法院”認定,時任臺交通主管部門常務次長兼任臺鐵局代理局長祁文中等人,未能督導且落實執(zhí)行職務釀禍,將祁文中判處記過1次,前臺鐵局局長張政源、時任工務處處長陳仲俊2人各判決降1級改敘(另行核定薪級)??缮显V。
資料圖:2021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發(fā)生脫軌事故。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王燕華 攝
2021年4月2日,臺鐵局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及K51標工程工地滑落的施工車輛,造成列車翻覆,司機員2人、乘客4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臺“監(jiān)察院”彈劾張政源3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審理后認為,K51標工程從開工后,雖經多部門在2020年間工地現場督導,多次指出K51工程工區(qū)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都有不足,但承包商始終未妥當改善,臺鐵局、監(jiān)造及項目管理廠商也未督促改善。
合議庭指出,K51標工程的監(jiān)造廠商、項目管理廠商及臺鐵局花工段,都有依約監(jiān)督承包商依約施工之責,但該工程開工以來,臺鐵局對監(jiān)造及項目管理廠商有無依約執(zhí)行,并無妥善的稽核制度;這些缺失,是張政源3人未能督導所屬落實執(zhí)行職務。
合議庭衡酌本次事故發(fā)生的主因,是承包商違法利用清明假期施工,且因車輛滑落鐵軌施救不當所致,張政源等人違失則較次之,以及他們都長期服務公職,服務期間表現良好,判決張政源降1級改敘,祁文中記過1次,陳仲俊降1級改敘。
祁文中1月15日剛退休,他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上訴;陳仲俊現為臺鐵公司東區(qū)營運處長,16日低調回應“不會上訴”;張政源已于2021年1月自臺鐵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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