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12日通報說,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董云虎嚴重違紀,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通報說,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董云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董云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背黨中央關于人民政協工作的部署要求,將政協委員資格等私相授受,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大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占有公物,由他人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資貸款、土地出讓、企業(yè)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董云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董云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董云虎生于1962年12月,浙江仙居人。董云虎曾在中央黨校工作多年,后擔任過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等職。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董云虎任西藏自治區(qū)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此后,他赴上海工作,擔任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上海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等職。今年1月15日,董云虎當選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7月12日,官方通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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