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監(jiān)局:眼藥水也具禁忌證
涂端玉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涂端玉)廣東省藥監(jiān)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廣東藥監(jiān)”日前發(fā)布提示稱:消費者不要認為眼藥水只是外用藥,對人體沒有什么傷害,眼藥水的使用同樣具有適應證和禁忌證,長期不規(guī)范使用眼藥水容易導致眼睛對眼藥水產生依賴性,還可能誘發(fā)眼部疾病。
據悉,常見眼藥水包括:緩解視疲勞類。常見的成分有玻璃酸鈉以及各種維生素等,如人工淚液。必須控制好使用頻率,不可長期使用;抗病毒類。名稱中多帶有“韋”等字樣,適用于病毒感染導致的角膜炎、結膜炎,如利巴韋林滴眼液、阿昔洛韋滴眼液等。需要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抗生素類。名稱中多帶有“沙星”“霉素”等字樣,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如果眼部沒有異常,不建議將此類眼藥水作為預防用藥長期使用;激素類。名稱中多帶有“龍”“松”等字樣,適用于外眼部較重的炎癥反應、術后抗感染等,使用時必須遵醫(yī)囑。
《中國藥典》對眼藥水開啟后的使用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啟用后使用不得超過4周”。一些特別的眼藥水開啟后使用期限更短,如人工淚液開啟后使用期限僅為24小時;大眾使用前要檢查眼藥水是否發(fā)生顏色改變,有無混濁沉淀現象,建議查閱眼藥水禁忌和副作用。此外,眼藥水不能濫用,使用前最好先咨詢醫(yī)生。
《廣州日報》2023年10月24日第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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