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示2022年擬取得積分落戶人員 6006人入圍
中新網(wǎng)7月11日電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日發(fā)布《關于2022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
《通告》內(nèi)容如下:
一、2022年公示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6006人。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后自行放棄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二、自2022年7月11日起,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tǒng)查看本人最終年度積分及排名。
三、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2年7月11日至18日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可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對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nèi)向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電話:010-64521188-3,傳真:010-64521125,聯(lián)系地址:東城區(qū)安定門外大街187號,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郵政編碼:100011,請標注積分落戶)。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相關部門將根據(jù)反映情況進行查證。經(jīng)查證屬實取消落戶資格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四、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時限為2022年7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錯峰有序辦理。今年繼續(xù)實行電子調(diào)函,經(jīng)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審核通過后可前往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xù)。
五、檔案審核由調(diào)京后的檔案接收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材料清單、辦理流程詳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wǎng)站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提示。
六、自2022年7月19日起,取得積分落戶資格人員需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與隨遷子女有關的申請人婚姻憑證,并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承諾。
七、取得2022年積分落戶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計算為:截至2021年1月1日(不含)不超過18周歲。(中新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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