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價 多元錄取 促進育人方式轉變和質量提升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傮w上看,我國考試招生制度符合國情,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適應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2014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教育綜合改革,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推進育人方式轉變、提高人才選拔效率和質量的重要途徑。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作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诮y(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tǒng)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p>
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頒布,按照“統(tǒng)籌規(guī)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正式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探索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建立中國特色現(xiàn)代教育考試制度。迄今為止,全國已有29個省份分五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2018年9月10日,習近平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shù)、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2020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時代特征、彰顯中國特色、體現(xiàn)世界水平的教育評價體系”,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關于教育評價系統(tǒng)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了新的改革契機。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切入點,探索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招生模式,推進基礎教育育人方式轉變、高校人才選拔效率和人才培養(yǎng)質量提升,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第一,在考試內容上,探索構建中國特色高考評價體系。2020年1月7日,教育部考試中心正式發(fā)布《中國高考評價體系》,高考評價體系是深化新時代高考內容改革的基礎工程、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南,圍繞“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的核心功能,注重“核心價值、學科素養(yǎng)、關鍵能力、必備知識”的考察內容,強調“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chuàng)新性”的考察要求,探索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考試內容體系。
第二,在考試科目上,增加自選科目,取消文理分科。為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lián)度,鼓勵學生興趣特長發(fā)展,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3個選考科目成績組成;取消文理分科、促進文理融通,優(yōu)化學生知識結構和思維方式。截至目前,第一、第二批次的6個省份實施“3+3”科目設置模式,第三、第四批次的15個省份實施“3+1+2”科目設置模式,給學生更多的選擇機會,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的需求。
第三,在考生評價方式上,加強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截至目前,多數(shù)省份都已構建了綜合素質評價的省級信息管理平臺,部分省份和高校在綜合評價招生、強基計劃、春季高考等環(huán)節(jié)探索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破解“唯分數(shù)論”弊端,轉變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標準的評價和招生錄取模式。
第四,在考試次數(shù)上,探索多次考試機會。為貫徹落實《決定》提出的探索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的要求,破解“一考定終身”的弊端,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多樣化探索外語和選擇性考試科目一年兩考,浙江、上海、天津、海南等省份外語考試一年兩考,北京、山東等外語聽力考試一年兩考,浙江省選考科目實施一年兩考。多次考試機會降低考試成績偶然性,學生群體認可度高。
第五,在考試類型上,探索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實施“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考試招生辦法,改變過去單一的文化考試的評價標準,探索統(tǒng)一高考、單獨招生、中高職貫通等多種錄取方式,適應普及化時代高等教育分類發(fā)展的要求。跟蹤調查顯示,新高考實施后高職院校優(yōu)勢專業(yè)生源質量有所提升。
總之,近十年來,教育部及改革省份落實《實施意見》要求,穩(wěn)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促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考試評價、教育治理等多個領域的變革,重構基礎教育生態(tài),推進高校招生與培養(yǎng)模式改革,促進育人方式轉變和教育質量提升。
第一,高考改革堅持育人為本的基本原則,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新高考遵循教育規(guī)律和學生成長規(guī)律,增加了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次數(shù)、招生錄取方式、專業(yè)和院校等多項選擇權,尊重學生興趣與特長,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fā)展;新高考打破“唯分數(shù)論”“一考定終身”的傳統(tǒng)高考模式的弊端,多次考試機會、多元錄取途徑分解了高考的壓力,綜合素質評價注重學生的成長過程評價;選課走班加強了學生之間的交流,增強學生社會交往能力;科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實現(xiàn)了文理融通,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亦有利于高校寬口徑、厚基礎的人才培養(yǎng)。新高考改革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學生群體對改革滿意度較高。
第二,高考改革促進了基礎教育改革,重構中學教育教學形態(tài)。為適應新高考選擇性考試科目設置,改革省份的高中學校在不同程度上實施“選課走班”教學模式,教學資源豐富的學校實施分科分層的選課走班模式,改變了傳統(tǒng)行政班級授課的教學組織形式。選課走班模式下相對弱化了傳統(tǒng)行政班級的管理功能,由于學生選科偏好也會出現(xiàn)選科人數(shù)畸多畸少的問題,對學生作業(yè)管理、強化教學班級的育人功能以及高中教師的教學能力、績效考核與評價帶來改變。同時為了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加強教學資源與學生選課需求的匹配度,高中學校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排課、信息錄入、學生發(fā)展測評等,促進了信息化建設。
第三,高考改革倒逼高校改革招生與育人模式、調整專業(yè)結構。新高考除了統(tǒng)一高考招生錄取之外還存在綜合評價招生、強基計劃招生、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等多種模式,對招生部門帶來挑戰(zhàn);新高考探索逐步取消錄取批次、實施平行志愿招生錄取,尤其是專業(yè)導向的志愿填報方式倒逼高校優(yōu)化和調整專業(yè)結構;學生選擇性的增加和招生錄取方式的改革帶來了高校生源質量、知識結構的多元化,也對高校人才培養(yǎng)模式帶來挑戰(zhàn)。部分高校實施寬口徑人才培養(yǎng)模式,探索學生專業(yè)分流機制;加強高校招生部門與人才培養(yǎng)部門協(xié)作,共同確定各專業(yè)選考科目;加強高校與高中的聯(lián)動,進行學生發(fā)展指導;針對新高考生源知識結構和學科基礎的新情況,以微課、基礎課等形式提供相應的學習支持等。
第四,高考改革推進過程中注重多元參與,促進教育治理現(xiàn)代化。高考改革是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改革決策必須建立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在高考改革政策制定,以及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制定、實施及評估過程中,普遍重視多元利益相關群體的參與,同時主動應對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輿情事件等,形成了官方評估、自我評估、第三方評估等高考改革政策評估模式,并將評估結果與數(shù)據作為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決策參考,促進了教育治理體系的優(yōu)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鐘秉林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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