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教您識破五大最高發(fā)類型電信網絡詐騙 刷單返利類詐騙發(fā)案率最高
近年來,公安部組織指揮全國公安機關向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發(fā)起凌厲攻勢,有效遏制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快速上升勢頭。
5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五類高發(fā)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其中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絡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5種詐騙類型發(fā)案占比近80%,成為最為突出的五大高發(fā)類案。
五種詐騙類型發(fā)案中,刷單返利類詐騙發(fā)案率最高,占發(fā)案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虛假投資理財類詐騙涉案金額最大,占全部涉案資金的三分之一左右。
一、刷單返利類詐騙
刷單返利類詐騙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變?yōu)楫斍白兎N最多、變化最快的詐騙類型,并與其他電信網絡詐騙手法相互“融合”,成為電信網絡詐騙主要引流方式。
詐騙分子主要犯罪手法為:
第一步,前期引流。通過網頁、短信、社交軟件、短視頻平臺等渠道發(fā)布兼職廣告,打著“足不出戶、高額傭金”的旗號,或以色情內容和免費禮物為誘餌,招募“刷單客”“點贊員”“推廣員”,一旦有受害人“上鉤”,即將其拉入“做任務”的聊天群。
第二步,小額返利。加入聊天群后,詐騙分子會讓受害人在群內領取“新手任務”,“任務”主要是提高平臺商家、網店的交易量、信譽度,關注相關公眾號、賬號,為短視頻點贊評論刷粉絲等。受害人完成“新手任務”后,詐騙分子會快速返還小額傭金,用以騙取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誘導下載刷單APP。在受害人完成前期任務并獲利基礎上,詐騙分子通常會安排專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其獲得高額傭金的截圖,引誘受害人下載虛假刷單APP做“進階任務”。隨后,詐騙分子以“充值越多、搶單越多、返利越多”為誘餌,誘騙受害人在刷單APP中墊資充值,實際是將受害人資金轉入其提供的銀行賬戶,而受害人的APP賬戶中顯示的金額僅僅是虛擬數字。
第四步,完成詐騙。當受害人完成任務想要提現時,詐騙分子將設置重重障礙,以“任務未完成”“卡單”“操作異常賬戶被凍結”等各種借口,拒不支付本金和傭金,甚至誘導受害人加大投入,進而騙取更多資金。一旦受害人識破騙局,詐騙分子將切斷一切聯(lián)系。
【典型案例】
2022年5月,湖北咸寧郜某某在微信群內看到“固定底薪、點贊評論返傭金”的信息及二維碼。郜某某通過掃碼加上客服,在客服誘導下下載某刷單APP。
安裝APP后,郜某某在APP內聯(lián)系上“接待員”,由其指導做刷單任務。最初,“接待員”在郜某某完成評論任務后返了20元傭金到其支付寶賬號。
郜某某見傭金確實到賬了,便根據對方的提示進入APP內任務大廳認購任務單。認購任務單需交納相應的本金,交納金額越高,返還傭金越高。
郜某某先后完成了5單任務,認購本金100元至1000元不等,每次的傭金都返還至其APP賬戶,后由郜某某提現到自己的銀行卡中,到賬速度很快,其進一步放松了警惕。
隨后,為了獲得更多傭金,郜某某開始認購金額更大的復合任務單。此類任務需連續(xù)完成多單且中途不能退出,郜某某先后投入本金達11萬元。但當郜某某按要求完成任務后卻發(fā)現無法提現,便趕快聯(lián)系“接待員”,對方告知其操作有誤造成“卡單”,需要再做一次復合任務才能提現。
郜某某此時已覺察被騙,向對方索要本金時發(fā)現對方已刪除聯(lián)系方式,且APP已無法登錄。
【警方提示】
刷單行為涉嫌違法,凡是需要先行充值或墊付資金的刷單行為都是詐騙。
二、虛假投資理財類詐騙
虛假投資理財類詐騙的受害人多為具有一定收入、資產的單身群體或熱衷投資、理財、炒股的人群。
詐騙分子主要犯罪手法為:首先,詐騙分子通過多種渠道鎖定受害人并騙取其信任。鎖定受害人的方式包括通過社交軟件尋找受害人并建立聯(lián)系、發(fā)布股票外匯等投資理財信息網羅目標人群、通過婚戀交友平臺確定婚戀關系騙取信任等。
在獲得受害人信任后,詐騙分子采用冒充投資導師、金融理財顧問,或謊稱有特殊資源可獲得高額理財回報等方式,引誘受害人加入“投資”群聊、聽取“投資專家”直播課、接受“股票大神”投資指導。
隨后,詐騙分子將誘導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虛假網站或APP上投資,前期小額投資試水可獲得返利,一旦受害人加大資金投入后,就會發(fā)現無法提現或全部虧損,并被詐騙分子拉黑,且虛假網站、APP無法登錄。
【典型案例】
2022年4月,北京于某在某直播平臺上觀看炒股知識直播時,與一個自稱該主播的賬號私聊后添加為微信好友。對方自稱“甄軍”,在微信上讓于某掃碼進入炒股交流群。隨后,該群管理員向于某發(fā)送APP安裝包,讓其下載安裝并注冊賬號。
一周時間里,于某按照“甄軍”和該群管理員要求,先后向對方賬戶分10筆轉賬347萬元,期間按照對方的“投資指導”,在APP內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操作,并成功提現37.3萬元。于某感覺這樣炒股獲利豐厚,便繼續(xù)在APP內加大資金投入。直至4月底,于某發(fā)現APP內307萬元余額已無法提現。
在其詢問下,“甄軍”及該群管理員稱平臺出問題被突擊檢查,要求于某繳納120余萬元罰款后才能使其賬戶內余額提現。
于某不愿交納罰款,繼續(xù)向對方索要投資本金后被對方拉黑,同時發(fā)現APP無法登錄,從而發(fā)現被騙。
【警方提示】
投資理財需謹慎,警惕虛假投資理財網站、APP。
三、虛假網絡貸款類詐騙
詐騙分子通過網絡媒體、電話、短信、社交軟件等發(fā)布辦理貸款、信用卡、提額套現等廣告信息,打著“無抵押”“免征信”“無息低息”“快速放款”“免費提額套現”等幌子,以事先收取手續(xù)費、保證金、驗資、交稅等為由,或以檢驗還貸能力、調整利率、降息、提高征信等為借口,誘騙具有貸款需求或曾辦理貸款業(yè)務的受害人轉賬匯款,甚至騙取受害人銀行賬戶和密碼等信息直接轉賬、消費,從而實施詐騙。
【典型案例】
2022年5月,廣東東莞樊某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某平臺客服,詢問樊某是否有貸款需求。樊某因近期生意不景氣,需要資金周轉,便稱想要貸款。
在添加對方企業(yè)微信賬號后,樊某按照對方要求下載了某貸款APP,并按照提示在APP上申請貸款。隨后,對方以交會員費、解凍金、證明還款能力等為由要求轉賬,樊某通過手機銀行進行了4筆轉賬共13.7萬元,但對方仍稱貸款條件不滿足不能放貸。
樊某此時已萌生放棄貸款的想法,向對方索要之前轉賬的資金。對方告知其需等貸款審核通過才能返還資金,隨后便失去聯(lián)系,APP無法登錄。
【警方提示】
任何聲稱“無抵押、無資質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網貸平臺都有極大風險。
四、冒充客服類詐騙
冒充客服類詐騙的受害人群通常為網購用戶,詐騙分子事先大肆非法竊取、收購買家網購信息及快遞面單信息,以退款、理賠等為由對買家或平臺商家實施精準詐騙。
詐騙分子主要犯罪手法為:一是冒充電商平臺或者物流快遞企業(yè)客服,謊稱受害人網購商品出現問題,以退款、理賠、退稅等為由,誘導受害人提供銀行卡和手機驗證碼等信息,對受害人實施詐騙。
二是聲稱誤將受害人升級為VIP會員、授權為代理、辦理商品分期業(yè)務等,以不取消上述業(yè)務將產生額外扣費為由,誘導受害人支付手續(xù)費,從而實施詐騙。
三是以受害人電商平臺會員積分、支付寶芝麻信用積分不足為由,讓受害人申請貸款從而提高會員積分,并誘騙受害人將貸款匯入其指定賬戶,從而實施詐騙。
【典型案例】
2022年4月,福建泉州張某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某購物平臺客服。對方告知張某購買的商品快遞包裹丟失,現在可以進行理賠,并說出具體訂單編號、訂單時間及商品物流單號。
張某信以為真,在其指導下添加為好友,并下載某云會議APP進行語音聯(lián)系。張某按對方提示操作,在自己支付寶內透支了備用金所有額度,后將透支的錢款轉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
對方承諾后期會將備用金和理賠金一起返還,并讓張某繼續(xù)下載網貸APP透支額度轉賬。張某不愿配合,隨后發(fā)現對方已無法聯(lián)系,從而發(fā)現被騙,共損失金額2.5萬元。
【警方提示】
接到自稱電商、物流客服電話,務必到官方平臺核實。
五、冒充公檢法類詐騙
冒充公檢法類詐騙緊跟社會熱點、不斷迭代升級,造成的損失金額往往較大,廣大群眾深惡痛絕。此類詐騙讓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詐騙分子通過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從而在詐騙過程中準確說出受害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等,具有極強的迷惑性。
詐騙分子主要犯罪手法為:冒充公檢法等機關工作人員,謊稱受害人名下銀行賬戶、電話卡、社???、醫(yī)保卡等被冒用,或者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涉嫌洗錢、非法出入境、快遞包裹藏毒等違法犯罪,以此要求受害人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配合調查或接受監(jiān)管,進而實施詐騙。
為增加可信度,一些詐騙分子會向受害人展示虛假公檢法網站上發(fā)布的假通緝令等法律文書。為遠程獲取受害人手機上的個人信息,詐騙分子常常要求受害人下載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
為使受害人處于完全被操控狀態(tài),詐騙分子還會誘騙受害人到酒店等封閉空間,阻斷所有短信、來電等外界聯(lián)系。
公安機關工作中發(fā)現,一些詐騙分子還會冒充不同部門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以領取補助補貼、獎學金,醫(yī)保卡、證券、金融賬戶被凍結,出入境證件異常、失效等為由實施詐騙。特別是近期一些詐騙分子以受害人涉嫌散布疫情謠言、販賣假口罩、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等為由進行詐騙,影響惡劣。
【典型案例】
2022年4月,廣東深圳劉某某接到自稱是深圳市防疫中心的陌生電話,對方稱要帶其去強制隔離,因劉某某一個電話號碼曾在3月16日掃描了長沙市某醫(yī)院的行程碼。劉某某表示自己沒有去過長沙,對方又稱其身份信息可能被盜用,可幫其將電話轉接到“長沙市公安局”。
接通“長沙市公安局”電話后,一名自稱“陳警官”的男子對劉某某進行詢問,并告知劉某某賬戶涉嫌洗黑錢,讓劉某某添加其QQ號碼。
隨后,“陳警官”發(fā)給劉某某一個賬號讓其登錄后,提交了銀行卡號、密碼等相關信息,并錄制了人臉操作視頻。在“陳警官”引導下,劉某某銀行賬戶被分4次轉走6萬余元。發(fā)現銀行賬戶資金被轉走后,劉某某意識到自己被騙。
【警方提示】
自稱公檢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并要求把錢款轉到“安全賬戶”的一定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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