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古典詩學中的“逸”傳統(tǒng)
【青年學者論壇】
作者:羅小鳳(揚州大學文學院博士后)
“逸”雖為中國古代文論中頗為重要的審美范疇之一,卻素未引起學界足夠重視,尤其是“逸”在古典詩學中的發(fā)展脈絡、詩學內涵及其影響尚未得到深入探述。事實上,“逸”不僅是古代文人的一種傳統(tǒng)審美趣味和品文論藝的審美標準,還以其豐富的詩學內涵建構出古詩詞的獨特質素,由此構成古典詩學中的一個重要傳統(tǒng)。
“逸”作為一種審美趣味
許慎的《說文解字》曰:“逸,兔謾訑善逃也”,可見從文字學角度觀之,“逸”的本義指如脫兔般善于疾跑逃逸。然而,就“逸”的文化內涵而言,“逸”可衍生出奔逸、隱逸、閑逸、逸樂等豐富含義,主要指古代文人因不滿現實而逃離塵世追求閑適逸樂的一種情懷與心境,而后發(fā)展成古代士大夫對人格修養(yǎng)、藝術追求和作品品鑒的評價標準,從而成為古代文人心向往之的一種審美趣味。
在先秦時期,“逸”主要指不與濁世同流合污的人格品貌與生活態(tài)度,如“逸民”“逸士”“逸人”“逸才”等。第一個大力倡導并發(fā)揚“逸”的古代文人是莊子,他在《逍遙游》《天下》等文章中闡發(fā)了“奔逸絕塵”的逍遙姿態(tài)和放逸精神,可見此時“逸”主要指向生活態(tài)度、精神境界和人格理想。至魏晉時期,“逸”開始被納入社會文化審美領域用以評價人之美,如王粲的“貌洵美而艷逸”、陶淵明的“夫何瑰逸之令姿”均形容女子之美。此時還出現“逸容”“逸志”“逸量”“逸跡”等詞被用以評價人物,“逸”均指超凡脫俗之美,已被賦予豐富的審美意義。與此同時,“逸氣”說的產生更讓“逸”確立其在文藝美學范疇中的位置。曹丕指出劉楨的文章“有逸氣,但未遒耳”,用“逸”評價文辭,標志著“逸”已由人物品藻領域拓展到文藝評論領域。此后不少論者用“逸”品評文藝,如摯虞的“逸辭過壯”、王羲之的“望之惟逸”、荀氏的“雅聲逸奏”等,均將“逸”作為一種文藝審美標準廣泛運用。這種態(tài)勢在唐宋元明清時期得到進一步發(fā)展,如李嗣真、朱景玄、皎然、司空圖都將“逸品”作為評判書畫詩詞之優(yōu)劣高低的標準,并將其視為最高品;竇蒙則用“逸格”品評書法,指涉書法作風上放縱任性而不逾矩的本質特點。米芾、黃子久、蘇軾、朱熹、黃鉞、徐上瀛、劉熙載等都將“逸”納入詩書畫樂的評價體系,均為“逸”進駐文藝審美范疇的力證。由此,“逸”作為一個獨立的文藝審美范疇得到確立,并發(fā)展成為一種傳統(tǒng)審美趣味。
“逸”在詩學中的確立
在對“逸”的既有研究中,學界主要聚焦于書畫樂領域,而對“逸”在詩學中的發(fā)展脈絡和位置確立,學界一直未做深入探究。事實上,“逸”早在東漢時期便已被納作詩歌評論視角,并在后世逐步確立其重要位置。
“逸”作為詩學概念用于詩歌評論,可追溯至東漢班固。其“學詩之士,逸在布衣”即指隱遁放逸在野,在班固看來,由于周道衰落,一批學詩之士被放逐于野而隱逸為布衣,故而作失志之詩賦,這是“逸”第一次被納作詩賦評價維度。
至魏晉南北朝時期,“逸”正式被視作一種詩歌評價標準。劉勰在《文心雕龍》中多處用“逸”對詩歌內容、創(chuàng)作手法、語言、風格等進行評價,他指出屈原的《離騷》“驚才風逸”,稱贊曹植“詩麗而表逸”,認為郭景純“景純艷逸”,指出阮籍“響逸而調遠”,表明“逸”的概念已深入詩學領域。與此同時,當時詩壇上出現曹植“卓逸”、鮑照“俊逸”、陶潛“隱逸”、嵇康“超逸”、謝靈運“秀逸”等詩歌特征,呈現出詩人對“逸”作為詩學理念的認同。
及至唐朝,“逸”被劃為一種獨立詩品,分為“高逸”“逸格”“飄逸”等。皎然第一個將“逸”視為獨立詩品,提出“逸格”之說,認為“古今逸格,皆造其極矣”,可見“逸”已被視為一種高等級詩品。司空圖則專門列出“飄逸”一品,涵指飄逸灑脫的詩風。同時,李白的“飄逸”、王維的“閑逸”、孟浩然的“壯逸”等亦均體現出唐代詩人的“逸”風。
而至宋元時期,“逸”在詩論中得到繼續(xù)發(fā)展和高揚?;莺閷ⅰ耙荨币暈樵娭疄樵姷闹匾|素,認為詩是“妙觀逸想之所寓也”;嚴羽則將詩品分為九品,“飄逸”被列為其一。此外,朱熹廣泛用“逸”評價詩歌,如杜甫的詩為“曠逸不可當”,李白的詩則為“才自逸蕩”;方回、胡寅、范開等亦都將“逸”納作詩歌評論的重要維度。與此同時,蘇軾和辛棄疾等曾標舉“曠逸”和“豪逸”,創(chuàng)作出不少具有“逸”美的詩詞,亦體現出詩人對“逸”的進一步認同。
由此發(fā)展脈絡可知,“逸”已逐步確立其在詩學中的位置,并呈現出其對詩論與詩歌創(chuàng)作的重要影響。
“逸”的詩學內涵
“逸”所指涉的內涵囊括了詩學的各個層面,大體可分為逸氣、逸韻、逸品三個方面。三者互相貫通,相輔相成,共同建構起“逸”的詩學話語和評價體系。
首先是逸氣?!耙荨北竞用撝x,故而“逸氣”意味著超脫、自由等含義。古代所稱的“逸民”“逸才”均指向“逸氣”,莊子所倡導的“逸”之精神則為后世詩人確立了一種逍遙自由、飄逸超俗的精神氣質。陶淵明便深受影響,過上“采菊東籬下”“日入負禾還”的隱居生活,無疑是“逸氣”的典型體現。此外,曹植的“卓逸”、李白的“逸氣棱棱”、蘇軾的“超逸”、辛棄疾的“豪逸”等都是“逸氣”在歷代詩人身上的呈露。
其次是逸韻。逸韻的內涵頗為廣泛,隱逸、飄逸、閑逸、曠逸、豪逸等均為“逸韻”的子范疇。陶淵明被鐘嶸稱為“古今隱逸詩人之宗”,“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正是其隱逸心境的詩意折射;李白的“興酣落筆搖五岳,詩成笑傲凌滄州”則呈現出飄逸之韻;王維的“即此羨閑逸,悵然吟‘式微’”顯露出閑適雅逸之致;蘇軾的“人生如夢,一尊還酹江月”折射出其“曠逸”之態(tài);辛棄疾的“舉頭西北浮云,倚天萬里須長劍”則體現出一種豪逸之風。此外,鮑照的“俊逸”、孟浩然的“壯逸”、姜白石的“清逸”等亦均為逸韻的典型呈現。
再次是逸品。李嗣真、黃休復、鄧椿等均將“逸品”視為最高品。至于何為“逸品”,相關闡述眾說紛紜。李嗣真標舉“逸品”的重要理由在于其有“自然之逸氣”;司空圖、張彥遠、黃休復、鄧椿、熊秉明亦均將“自然”作為“逸品”的首要特征。而與此同時,朱景玄將“不拘常法”作為逸品的最高品,唐志契亦將“奇”作為“逸品”的重要要求。由此可知,“逸品”是一種不拘常法而任自然的高妙境界?!耙萜贰彪m然主要被用于書畫評論,但皎然卻用其評詩;王士禎亦將“逸品”引入詩論領域,使“逸品”成為評判詩歌優(yōu)劣的一個重要維度。
由此可見,“逸”已構成中國古典詩學的一個重要傳統(tǒng),從而建構起中國古代詩歌別具特色的標識性特征。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28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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